政府成立商会的目的是实行政企分开,把对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把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调整和精简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督部门,培育和发展中介组织。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