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的主任有权批款,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的存款机构,主要是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乡村合作金融机构,帮助经济力量薄弱的个人解决资金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本章所指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组织。
本条例有关专业银行的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或者本章有特别规定者外,适用于其他金融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设立其他金融机构,除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资本金,并具有组织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