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强赎会提前公告,投资者留意上市公司公告即可,一般情形下触发强制赎回会造成可转债亏损的概率较大,投资者可以提前卖出或者转股避免造成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