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费一般不需要还。安家费是指国家按规定发给的供安家用的款项,是发给离家外出做事的人作为家庭生活费用的款项,是一项人性化的福利政策,是专门给一些特殊对象的。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九条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八条离休、退休和退职的干部的安置,要面向农村和中小城镇。在大城市工作的,应当尽量安置到中小城镇和农村,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到本人或爱人的原籍安置;在中小城镇和农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镇和农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实际困难的,也可以就地安置。跨省安置的,各有关省、市、自治区应当积极做好安置工作。对于其他省、市自治区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从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