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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做假账需要提供证据吗

发布时间:2023-04-16 17:53:05

举报他人做假账的,需要提供证据。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等基本信息,做假账是指进行虚假的财务会计记录,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则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做假账需要提供证据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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