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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

发布时间:2023-04-16 17:59:59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

1、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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