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法院判决的合同有效,但要求法院作出的是确认合同有效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合同中存在无效事由的,合同被法院确认为无效,被确认为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