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交到法院的资料可以要回吗

交到法院的资料可以要回吗

发布时间:2023-04-16 18:36:24

当事人交到法院的资料一般不可以要回。如果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结案,资料就必须由法院保存在卷宗中,但是如果原告撤回起诉,则资料原件会退还给当事人,由当事人保存。

交到法院的资料可以要回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交到法院的资料可以要回吗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温馨提示:
本文【交到法院的资料可以要回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