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中有期徒刑由监狱的管理人员来实施,有期徒刑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余刑在1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成年罪犯,应当交付监狱执行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在拘役所执行对于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2.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3.对于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有关的法律文书及时送达看守所,由公安机关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之日起1个月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执行。其中,“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有关的法律文书”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和结案登记表等。
4.罪犯需要羁押执行刑罚,而判决确定前罪犯没有被羁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将罪犯羁押,并送交公安机关。
5.判决、裁定生效后,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监狱不予收监的,监狱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由公安机关将执行通知书退回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监狱不予收监的罪犯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暂于监外执行规定的,应当决定将罪犯交付监狱收监执行。收监执行决定书应当分别送达交付执行的公安机关和监狱。
6.执行机关将罪犯收押后,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5日内发出,告知所犯罪名、刑期及执行的地址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后,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
监外执行 ,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 刑罚 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被判处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 拘役 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 社区矫正 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 死刑 或者 死缓 执行未 减刑 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继续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判处刑罚以后到哪执行有两种:一种1年左右的,大部分就在看守所执行,超过2年了,监狱执行.一般是在犯罪所在地省份执行就近原则,但是有时候监狱管理局会根据各个监狱具体情况调整分配.
目前我国有权执行刑罚的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法条并没有对具体关押地点做明确规定,在当地关押和回原籍的都有。通常做法是移交居住地的司法机关(有期徒刑是监狱)执行。具体来说,公安机关主管管制、拘役(在看守所执行)、一年以下或余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执行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和缓刑的执行。
人民法院负责罚金,没收财产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人民法院在没有条件执行的时,也可以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监狱负责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执行。
刑罚的执行有一下四个原则:教育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区别对待原则、社会化原则。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执行,凡有劳动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刑事判决后,具体由哪个机关执行,要看是作出什么判决,就是说,要根据判决结果确定执行机关。
如果是死刑,和财产刑,由法院执行;有期徒刑,由监狱管理局执行;缓刑,由司法局执行;政治权利,和三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由公安局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五十八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
第二百六十一条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提问涉及的情况应当送入监狱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雷某,朱某,送监狱劳改部门执行刑罚。
卫某本应送监狱劳改部门执行,只是由于余刑不满1年,留看守所执行。
上述的剥夺政治权利自主刑执行完毕开始执行,但是其效力当然适用于主刑期间。
第二百一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八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章某交公安机关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与管制同时执行
第二百一十八条 对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通知本人,并向有关群众公开宣布解除管制或者恢复政治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