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体变更会构成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擅自将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属于违约行为。但如果合同主体只是变更了名称、姓名等信息,不会构成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