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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清算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3-04-16 19:19:02

个人合伙清算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等。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一般情形下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个人合伙清算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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