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寄来的上诉状的,代表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是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