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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3-04-16 19:49:28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若是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改制重组契税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整体改制,包括非公司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并在改制(变更)后的公司中所持股权(股份)比例超过75%,且改制(变更)后公司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对改制(变更)后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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