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三公经费具体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这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