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欠钱不还的纠纷,法院送达了传票之后,被告逃跑了的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则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