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将车辆进行抵押,然后把车辆开回来不会判刑,因为车辆抵押并不需要转移占有,抵押人还是可以使用该抵押财产,只是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抵押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