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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董事会和不设董事会区别

发布时间:2023-04-16 21:27:16

设董事会和不设董事会区别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设董事会和不设董事会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设董事会和不设董事会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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