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满足下列条件即可取保: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若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缴纳完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是提出了相应的保证人之后,保证自己能够随传随到的情况之下,司法机关对其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针对所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满足了特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取保候审。过失致人死亡罪情节较轻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严重的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进行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险性,是可以取保候审的。所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可申请取保。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拘役或者是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哺乳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羁押期满,但案件还没办结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判7年,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二、
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取保候审吗过失致人死亡罪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取保候审。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害的;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害;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解决,需要取保候审的。
三、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要取保。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过失至人S亡检察院不起诉派出所没有保证金要取保。过失致人死亡要取保候审,但应当满足法定条件,法定条件为行为人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