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关税特定减免规定的有:边境贸易进口物资、残疾人专用品、慈善捐赠物资、加工贸易产品、科教用品、保税区进出口货物以及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等。
《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第二条对境外捐赠人无偿向受赠人捐赠的直接用于慈善事业的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