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不需要年审,只需要一年一上报即可。上报的需要提交的资料有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等。上报的时间是每年1月1日至6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1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
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