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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强制转一般纳税人政策

发布时间:2023-04-16 22:50:50

小规模强制转一般纳税人政策内容有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超过一般纳税人销售标准时,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纳税人注册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注册标准是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销售、土地使用权转让、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饮食服务等行业,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

法律依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小规模强制转一般纳税人政策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小规模强制转一般纳税人政策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小规模强制转一般纳税人政策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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