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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是不是不告不理

发布时间:2023-01-15 11:03:15

遗弃罪不是不告不理,它属于公诉犯罪案件。行为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是不是不告不理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民事诉讼法》不告不理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 不告不理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审理案件就是基于当事人提起的 诉讼 ,当事人不主动到法院起诉 立案 ,法院当然不会主动来审理案件,况且法院也不知道谁有官司需要处理。所以不告不理赔原则一想就清楚了。 刑法 里也有不告不理原则, 遗弃罪 , 虐待罪 , 重婚罪 , 侵占罪 ,被害人不告,公检法是不管的 “不告不理”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包含两层含义,即程序上的“不告不理”和实体上的“不告不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对当事人的处分权利规定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不告不理原则则是此处分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处分权利的权利赋予之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身的诉讼权利,不向法院起诉,也可以起诉后申请撤诉。 因此可以说当事人的处分行为直接关系到民事诉讼程序能否启动: 1、当事人起诉引起第 一审 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条件为有合法的原告,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只有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能提起诉讼,引起第一审程序,而第一审程序能否正常的进行还要看原告是否在此期间撤回起诉。

2、当事人上诉引起第 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能否进行要以当事人是否提出上诉为前提,只有当事人提出上诉的,第 二审 法院才能进行审理。

3、在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的发生也同样取决于权利主体是否提出执行申请。

4、审判监督程序的发生同样也离不开当事人的申请,在这一个诉讼程序里,“不告不理”的原则体现得更加明显。 因此可以说,诉讼程序的启动由当事人决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之所以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是有原因的,但我们理解不告不理的含义还应该从程序上和实体上两方面进行理解。当事人只要不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法院是不会审判该案件的,即使是已经提出申请,在双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的前提下,也可以进行撤诉。

遗弃罪公诉还是自诉好?

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对于遗弃方面的问题在现在的社会中是极少的。但是极少并不代表着没有,我们肯定也听说过有些人不 赡养 自己的老人不 抚养 自己的孩子构成 遗弃罪 。对于遗弃我们大家肯定都很痛恨,那么遗弃罪 公诉 还是自诉好呢?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 诉讼 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五) 证人 的姓名、住址及其他 证据 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 立案 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 自诉案件 ,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 裁定驳回起诉 。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因为法院没有侦查权,只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时候,不需要侦查,检察院又没有提起公诉得情形下才可以受理并审理。如果受理后,认为证据不足,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

公诉和自诉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不告不理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对于 遗弃罪公诉还是自诉好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是要有说明的,遗弃罪其实应该属于公诉方面的案件,但是我们法院规定的是不告不理,所以说我们对于遗弃罪的问题最好的办法还是需要我们自诉的。法院肯定会给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遗弃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

告诉才处理的罪名只有:虐待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占罪4种。遗弃罪不是。

《刑法》:

第九十八条 【告诉才处理的含义】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怎么起诉.那些证据才算最有效的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刑法对于遗弃罪的规定: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是自诉案件。自诉就是自己向法院起诉,不告不理。也叫作亲告罪。比如侮辱罪,哪怕当着警察的面侮辱你,如果你不起诉,法院也不会管的。这就是亲告罪,也可以由你的近亲属起诉。刑法上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比如老人衣食无着,有个儿子,但拒不赡养,一直老人流浪街头。老人不告自己儿子,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情节严重的,比如老人饿死了、冻死了。法院就要起诉了,此时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不告不理”的原则的法律依据

不告不理原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限制公权力的一个原则。不告不理,是指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就不能进行审判。具体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得启动审判程序,即原告的起诉是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先决条件二是法院审判的范围应与原告起诉的范围相一致,法院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判。在《民事诉讼法》第13条中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这就是不告不理的一种体现。遵循不告不理原则也是司法公正的要求。

怎样才能构成遗弃罪?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是不是不告不理

立案标准

负有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未成年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第四款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或者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残疾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遗弃婴儿的,由公安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

刑法规定的遗弃罪比较笼统,没有像日本刑法规定的那么细,但笼统立法是我国立法的一贯特点。旧刑法坚持的是宁疏勿密的立法原则,新刑法尽管有所改变,但新刑法的立法在时间上显得非常仓促,很多新老罪名都缺乏充分论证,对于原妨害婚姻家庭罪的罪名而言更是如此,新刑法对这些罪名未作任何修改完善就统统地移到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对于遗弃罪而言,尽管刑法对其位置作了调整,学界的认识也仍停留在原有的认识上:

一是,主体是在家庭中负有扶养义务的人;

二是,对象限于在家庭中因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而需要扶助的家庭成员;

三是,客体是家庭成员的受扶养权;

四是,本罪属纯正不作为犯;

五是,作为义务源于婚姻法的规定,等等。

遗弃罪是报警还是立案

先报警,报警之后公安机关可以立案。

【法律分析】

遗弃罪是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负有抚养义务但是拒绝抚养的行为,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一种关系侵犯家庭成员的相关利益,遗弃罪是刑事犯罪,且不是刑事自诉案件,是否立案侦查, 由公安机关决定,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时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此时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自诉,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问:

遗弃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因为法院没有侦查权,只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时候,不需要侦查,检察院又没有提起公诉得情形下才可以受理并审理。如果受理后,认为证据不足,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

公诉和自诉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是指某些刑事案件,必须先由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否则,法院则不予受理。

不告不理

“不告不理”是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一条基本原则。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婚姻家庭官司“不告不理”吗?

所谓“不告不理”,就是说只有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亲自告状,人民法院才会立案受理,否则人民法院即使知道也不会处理。

在婚姻家庭官司中,也是采用“不告不理”的原则吗在婚姻家庭官司中,离婚案件,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案件,宣告家庭成员失踪、死亡案件,要求确认或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分家析产案件,继承案件,以及其它一切民事案件,均采用不告不理原则的。如我国(刑法)第179条第一款:“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刑法》第182条:“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刑法》第180条规定的重婚罪和183条规定的遗弃罪,都属于非告诉才处理的自诉刑事案件,也采用不告不理的原则。

但是如果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刑法第179条第2款),或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或者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的,这类犯罪则属于公诉案件的范围,即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会因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受处理,此三者不采用“不告不理”的原则。

父母抛弃孩子,可以起诉他们是遗弃罪吗?

遗弃子女可能会涉及到遗弃罪,但并不是所有的遗弃行为都属于遗弃罪的范畴,所以具体需要根据情况来看。

遗弃罪(我国刑法第261条),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

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拒绝扶养的动机是各种各样的,如有的把老人视为累赘而遗弃;有的借口已离婚对所生子女不予抚养。

有的为创造再婚条件遗弃儿童;有的为了逼迫对方离婚而遗弃妻子或者丈夫等。总之,遗弃者都是出于个人主义极端自私自利思想或者是其他卑鄙动机。

扩展资料

举例:

27岁的何小姐是宁波人,在一家服装店做售货员。两年前,她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大其两岁的江西人马先生。两人很快相恋,并在当年结婚。

去年下半年,何小姐生下一女,但夫妻俩的矛盾却越来越多:两人都爱玩,还各玩各的,经常不在家,孩子则丢给马先生的母亲带。

有时,婆婆也会数落何小姐,身为人母一点不尽责。但何小姐认为,养孩子不是她一个人的事,丈夫既然不管,凭什么叫她管?随着矛盾升级,夫妻俩最终吵得不可开交。

今年3月初,何小姐到江东法院起诉离婚。对于财产分割,他们倒没多大分歧,最大的矛盾居然是两人都不想要孩子,“我一个女人,带着小孩以后怎么找对象?”“我一个男人就能带孩子了?”

遗弃罪是不是不告不理

法官几次劝解未果后,告诉何小姐,孩子还这么小,如果他们非要离婚又不能达成调解,孩子一般会判给母亲。何小姐一听就急了,“凭啥判给我?现在女人找对象本来就难,何况离过婚的。我要再带个小孩,那以后都别想再结婚啦!给他好了!”

对此,马先生双手一摊:“我家里穷,工作又差,每月工资才1800元,让我养女儿不是叫她跟我喝西北风吗?你家里条件比我好,当然跟你了。”何小姐听后,嗓门一下大了,“判给我,我就把她送到福利院!”

法官一听,赶紧告诫何小姐,如果把孩子送到福利院,可能构成遗弃罪。对方听后,也有些沮丧:“这也不行,那也不行,那还是不离了,至少现在有人带孩子。”昨天,何小姐撤回了起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宁波一对小夫妻为了不带孩子 闹上法庭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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