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非法经营的,涉嫌非法经营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但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执业医师非法经营诊所,如果诊所是未经审批、无证非法经营的,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般会判处罚金,如果出现医疗事故另行判决。
法律分析
执业医师非法经营诊所会构成非法经营罪。一般判处罚金,如果出现其他医疗事故,会构成其他刑事犯罪。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原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经营罪的判刑标准为:一般情节的违法者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主要有以下:
1、个人非法经营的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的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或发行等方式非法出片版物,且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经营违法所得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等。
以上都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经营,依法对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对违法者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的判刑标准主要如下:自然人犯非法经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非法经营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惯犯、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非法经营受过两次以上处罚,拟处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为有期徒刑的,重处10%。但是,并非所有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都可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必须是情节严重者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作为一种经济犯罪,其所谓情节严重,首先应当考虑经济衡量标准。譬如:经营数额特别巨大、销售金额巨大、获利数额较大、造成合法经营者的严重经济损失、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等等。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对于一些私自贩卖医院处方药的人们来说,是会被判刑的,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如果轻则会判,行1~2年重则可能会判刑十几年,甚至是无期徒刑,要知道对于这种私自贩卖医院处方药的人来说,这种暴力的行为也是十分令人不满的,可能会引发当今医疗系统的混乱。
对于医院来说每个医院都有自己的处方药,这也就是医院能够在如今的社会上屹立不倒的原因之一,但是在这种大环境下,也就出现了一些私自贩卖医院处方药的人对于这些人来说自身的品性也是十分恶劣的毕竟这些贩卖处方药的人都会提高这些药的价格来供一些患者购买,这样的行径不仅会扰乱当今的医疗系统更是对这些患者的家庭以及经济造成了非常大的打击。
现如今每一个家庭都有1~2个病人,所以去医院购买一系列的处方药也是屡见不鲜的,由于现在对于医疗保险上面的完善一些,家庭也是在医疗上面的开支不断的缩小,但是不可避免的就会发现一些私自贩卖医院处方药的人,这些人把这些药贩卖给一些家庭并不富裕的人来谋私利。这样的行为本身都是非常恶劣的,因为对于一些家庭来说,如果不去正规的医院进行看病或者吃药,可能会导致吃错药加重病情,严重的话,可能会导致自己死亡。
希望对于一些患者来说,不要去医院以外的地方购买一些药贩子的处方药,这样的行为是对如今医疗系统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要知道如今的医疗系统也是存在一定的规定与管理的,对于一些药贩子私自贩卖处方药本身就是一种违规的操作,特别是对于这些药来说,根本就不知道是不是正规生产的,所以当今的人一定不要去相信一些所谓的处方药。
一、 刑法 非法经营罪 怎么判刑处罚 1、自然人犯该罪,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违法所得 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2、单位犯该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 经营许可证 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 非法经营 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方式: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经济犯罪 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非法经营外汇,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话也会被追诉。也就是说,对于非法经营的行为,也要求达到了规定的程度之后,那么才有可能认定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非法经营药品罪立案标准有: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应予立案追诉。非法经营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的行为。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要件:
1、客体要件: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非法经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通常是指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而未满16周岁或精神病人,是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所谓“单位”,是指各种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组织。
4、主观要件: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