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在借钱的时候没有写借条,之后可以补写,只要补写借条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该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该借条就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