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后还能起诉。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对于已审结但没有执行的,应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债权;
2、对于没有审结并且没有连带责任人的,应终结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债权;
3、对于没有审结但有连带责任人的,应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报债权,破产程序终结后,法院再恢复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财产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以债务人为被告的其他债务纠纷案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已经审结但未执行完毕的,应当中止执行,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尚未审结且无其他被告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
尚未审结并有其他被告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待破产程序终结后,恢复审理。
债务人系从债务人的债务纠纷案件继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