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合同除了债权合同以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