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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3-04-17 00:02:54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1、承运人。提供运输服务,其基本条件是应当具备相应的运输工具。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2、托运人。可以是货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货物所有人委托的运输代理人或者货物保管人。

3、收货人。是运输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的同时,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五条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国际海上运输合同的当事人

(二)有与经营国际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其中必须有中国籍船舶;

(三)投入运营的船舶符合国家规定的海上交通安全技术标准;

(四)有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五)有具备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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