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能够撤销分公司。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经登记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总公司可以依法撤销分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