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执行异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执行异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发布时间:2023-04-17 00:35:37

执行异议期间一般不能停止执行,但是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停止执行。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执行异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执行异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温馨提示:
本文【执行异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