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债券的特点有:
1、风险性较大,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公司的经营存在不确定性;
2、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3、可以于股东优先享有索取利息和优先要求补偿和分配剩余资产,但不拥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4、收益率较高,与风险成正比。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三)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四)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债券担保情况;
(七)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净资产额;
(九)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十)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