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破产对债务人的影响有:债务人从破产宣告之日起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其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