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对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是否是合同解除的理由呢

对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是否是合同解除的理由呢

发布时间:2023-04-17 01:09:12

对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不是合同解除的理由。附随义务不是双方明确约定的义务,是基于履行合同所遵守的诚实信用原则而应自觉履行的义务,一般认为违反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构成不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是否是合同解除的理由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对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是否是合同解除的理由呢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温馨提示:
本文【对合同附随义务的违反是否是合同解除的理由呢】由作者 合同纠纷解析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