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用个人名义开票的坏处

用个人名义开票的坏处

发布时间:2023-04-17 01:36:02

用个人名义开票一般没有坏处。个人与公司发生实际业务的,到税务大厅代公司开具发票没有风险。个人未与公司发生实际业务的,到税务大厅代公司开具发票涉嫌虚开发票,一经查处会被罚款,而且影响个人信用。

用个人名义开票的坏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温馨提示:
本文【用个人名义开票的坏处】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