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主要义务包括:在信用卡交易关键信息不完整条件下的协助托收,对商户信用资质、欺诈和违规操作等产生的风险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通过与银联或网联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条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条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九条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