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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局行政许可事项

发布时间:2023-04-17 01:54:25

银监局行政许可事项有:

1、设立境内分支机构;

银监局行政许可事项

2、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3、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

4、变更法人机构;

5、终止法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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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办信用卡业务。

法律依据: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六条

设立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货币,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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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设施;

(六)建立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信息科技架构,具有支撑业务经营的必要、安全且合规的信息科技系统,具备保障信息科技系统有效安全运行的技术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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