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建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