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传唤并不严重,当事人需要做的是配合警方调查。我国目前没有限制传唤的次数,但规定了每次传唤时间不可以超过12小时,两次传唤之间的间隔不能少于12小时。同时也规定了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一般下列情况会被二次传唤:
1、传唤对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传唤未经公安机关领导审批;
3、传唤超期;
4、还需要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行政诉讼两次合法传唤,旨在保障当事人充分享有出庭应诉的机会,充分保护诉讼当事人的诉权。但行政诉讼的特点决定了,在行政诉讼中,已无进行两次合法传唤的必要两次合法传唤在行政诉讼中,已经失去了它的价值。这一点,也得到了行政诉讼实践的印证。
公安第二次传唤意味着协助调查,也有可能要起诉。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派出所二次传唤是指第二次被派出所传唤至派出所讯问。
第二次传唤一般是为了协助调查;也有可能要起诉。传唤次数并不能说明什么,传唤只是为了调查案件实施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第二次接受传唤的,如果仍然不按时到案的,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拘传,强制嫌疑人到案,一般是不会拘留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第二次 传唤 说明执法人员需要对案件进一步的了解,从而获得更多的信息来审查此案件;一般传唤次数与定罪量刑没有必要联系。 现在刑事案件办理规则对传唤没有次数的限制,但是每次传唤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两次传唤之间的间隔时间不能少于12小时,不能以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限制被传唤人的人身自由。如果传唤以后,可能因为构成犯罪,被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传唤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传唤就是属于执法人员需要了解情况需要案件当事人配合,不管是传唤多少次都需要按规定实施,只要案件没有审理完成,那么执法人员都可以实施此行为,但对于当事人的传唤时间一般是不能超过二十四个小时,不然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