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能主张逾期利息。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后,如果定作人逾期支付报酬,并且承揽合同有约定的,可以主张逾期利息。如果承揽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不能主经逾期利息,但可以要求定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二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