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释放时,一般不会在释放当天告知家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 放人通知时间一般是释放当天的上午通知,刑事拘留由看守所执行,看守所释放在押人员时,会由监所管教负责按照其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其家属。一般上午进行。放人,书面不通知家属,但一般都会电话或者口头通知。 《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 逮捕 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 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释放一般不通知家属,无罪释放,不存在通知家属的问题!既然是无罪释放,应该是何时决定,何时就当即释放了。不可能说认定了无罪,决定要释放,却还要继续关押,提前几天先去通知家属。这无罪释放却还要关押是不可能的。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以及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审査起诉时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被告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判后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服刑人员刑满释放时狱警会提取告知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可以通知家属去接。监狱并没有通知家属的义务,若需要让家属去接,服刑人员可以自已打电话提前通知,家属就只需要在监狱门口处等就行了。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刑满释放后的初期,对于罪犯来说比较困难,长久的与社会脱节,使得部分人员不适应社会节奏,无法融入社会生活,所以需要政府的救济,度过这一阶段,就可以真正的融入社会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1、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这个依据地方不同可能会通知,也有可能不会。
2、但一定会给本人一张释放通知书。
3、未成年人一定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节,释放和安置
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拘留所放人也不会提前通知家属去接当事人的,根据规定,拘留所放人的时候,给被拘留的人发解除拘留证明书,并且返回由拘留所代为保管的财物即可。如果当事人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拘留所会直接把犯罪嫌疑人移交给司法机关。
法律分析
拘留所放人不会提前通知家属去接的。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后,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解除拘留的,应当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所在放人的时候绝对不可能提前通知家属的,但必须要给被拘留的人发解除拘留证明书。根据法律规定,被关押在拘留所的违法行为人,关押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5天,有两种以上违法行为的,关押的时间最长不超过20天。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
第三十条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第三十一条被拘留人在解除拘留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单位移交被拘留人:
(一)依法被决定驱逐出境、遣送出境的;
(二)依法被决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依法被决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的;
(四)依法被决定采取强制性教育矫治措施的。
第九条拘留所应当凭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需要异地收拘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和需要异地收拘的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看守所放人不会提前一天通知家属,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从看守所出来需要提前和家人取得联系,来接自己。
提前一天通知被看守人员,被看守人员才能告知家属。或者家属自己询问看守所。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如下: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八章
第三十八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罪犯,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判决书办出所手续。
第三十九条 对于被依法释放的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 释放被羁押人,发给释放证明书。
会通知家属。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一般情况公安机关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只有当出现无法通知其家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其家属可能会妨碍侦查活动时,不会立即通知,需要待妨碍侦查情形消除后,方可通知。刑事拘留的特点:
(一)主体唯一性,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
(二)实施特殊性,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
(三)实施强制性,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
(四)措施临时性,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
(五)对象特定性,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