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据一般可以入账,但是单位或个人在收付款时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据不能入账。收据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分为内部收据和外部收据,税务部门监制、财政部门监制、部队收据都可入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