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人民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铁路法院、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