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
1、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4、不违背公序良俗。
5、签订合同的形式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