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等的合同不是无效的。不对等的合同是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违反了合同公平合理原则,属于可撤销合同,自合同撤销之日起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