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办理公告的步骤为:首先由当事人提出公告要求,然后由承办法官告知当事人公告办理有关规定,之后承办法官会起草公告文书,最后将公告稿件和刊登费用送交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二百二十七条
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