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1、保证合同中书面约定了合同履行地,也实际履行了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内容确定。
2、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为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的其中之一,即约定的履行地为被告或原告的住所地。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