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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可不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

发布时间:2023-01-15 14:30:45

行政诉讼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行政诉讼可不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可以以口头的方式提出么

必要情况下可以。行政起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当法院经审查后确定符合口头起诉条件时,需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笔录记入、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以实现口头起诉。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

告知对方当事人。

当事人提起民事和行政诉讼也必须要采取书面形式吗?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仲裁则需要书面形式,不能是口头形式,因为当事人之间必须有仲裁协议。民事诉讼可以是口头,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法律分析

行政诉讼一般不可以口头提起,需要以书面形式提起,若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提起。无论是诉讼还是行政复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均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针对诉讼的情形,国家诉讼分为三种形式:分别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各个有专业的程序法律予以规定,对于提起诉讼的形式均有明确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订立合同的合同形式。合同书以及任何记载当事人要约、承诺和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都是合同的书面形式的具体表现。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在七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限期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余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如何进行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具体流程:

1、由请求人以书面方式提起诉讼,或者不能提出书面的诉状的,以口头方式提出;

2、由法院对赔偿请求进行初步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3、相关机关进行审查;

4、案件审理和执行。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行政诉讼可不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诉讼,行政复议等是书面还是口头形

鉴于你所提问题在法律上分为诉讼和行政复议两种情形,现分别答复如下:

第一,针对行政复议的情形,我国有专门的《行政复议法》中对提出行政复议的方式有明确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二,针对诉讼的情形,在我国诉讼分为三种形式:分别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各个有专业的程序法律予以规定,对于提起诉讼的形式均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针对民事诉讼,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的规定可知,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起民事诉讼。

针对行政诉讼,从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的规定可知,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提起行政诉讼。

针对刑事诉讼,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刑事诉讼可以口头提出,但是却规定了可以口头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虽然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口头提起诉讼,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可以口头提出,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四十五条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上诉、申诉、申请等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书写有困难的,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可以口头提出,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制作笔录或者记录在案,并向口述人宣读或者交其阅读。

综上所述,无论是诉讼还是行政复议,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均可以口头或书面方式提出。

行政诉讼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书面审理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可见,书面审是二审法院才有的权力,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开庭审理的。

行政诉讼法中允许口头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准许吗

无论是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作出决定,决定的作出,与申请的方式无关。另外,只有书写确有困难的,才允许口头提出;有书写能力的,不得口头提出。参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1、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行政诉讼原告如何写陈述词

根据当事人陈述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书面陈述与口头陈述。所谓书面陈述,是指当事人运用文字或书面的形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加以表达出来。典型的如 起诉状 、答辩书等。原告在诉状中必须指明他提出要求所根据的情况和能够证实这些情况的 证据 ,因此,在诉状中必然包含着作为证明手段的当事人书面形式的陈述。被告在答辩书中,可以承认原告指出的全部事实或部分事实,也可以否认这些事实而提出另一些事实。在这里,被告的“承认”、“否认”、“提出”,皆为书面陈述。 所谓口头陈述,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方式将有关案件事实的情况直接表达出来。在询问当事人、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表达其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时。往往直接用口头方式。一般来说,在 诉讼 中,既有书面陈述又有口头陈述,书面陈述缜密,口头陈述朴实,两者各有所长,可以相互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 法规 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 立案 。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诉讼应该怎么处理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行政机关需要应诉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行政诉讼可不可以以口头方式提出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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