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不是必须是书面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并未规定订立保管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不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也可以认定其存在、成立和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