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证的目的是通过证明无争议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件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非诉讼活动,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各种纠纷隐患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