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计算:
1、有受托方同类物资销售价格的,委托方需要交纳的消费税=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消费税税率;
2、没有给出受托方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委托方需交纳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