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违约的情形主要有: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3)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
(4)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5)发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